1、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即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是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干部任免、有关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后,由分管的个人去组织实施。
2、党员代表大会制度。按党章规定定期召开的党员代表大会,审议党委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在闭会期间,在党总支领导下通过常设的党办进行工作。
3、党总支同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人民团体组织关系的制度。党组织要经常与民主党派组织联系,通报院内重大事项,征求意见,改进工作。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群众组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支持他们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4、党的领导方式
(1)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爱岗敬业、医德医风教育,提高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凝聚力。
(2)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群众按时完成医院各项工作。
(3)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党的监督作用。
(4)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通过各种方式培养、考察、推荐、监督干部。
(6)理顺工会、职代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同党的关系,充分发挥他们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参政议政作用及共青团的助手作用。
(7)定期听取和了解老干部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8)不定期对党支部及党员进行评选表彰活动。
二、党总支组织制度
党总支的组织工作在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党办统一安排和组织实施。
1、干部的选拔培养与考察
(1)干部的选拔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
(2)干部的培训采取长期与短期,在职与脱产相结合的方法,多渠道多途径培养干部。
(3)中层干部的考察,在不定期考察的基础上,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考察、了解中层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并写出考评材料,审查后存入本人档案。
2、党员的考察
(1)按《维西县妇幼保健院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标准》,每半年对党支部及党员的情况进行考核,并记录存档。不定期对党支部及党员进行评先表彰活动。
(2)对违纪党员协同纪检部门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党总支汇报。
(3)党费的收缴管理。党员按中央组织部的规定向党支部按月交纳党费,党支部将所收党费于每月10日前交院党办,院党办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上交,并严格掌握返还退休党员党费的使用。
(4)预备党员汇报会和所在支部对预备党员的鉴定每半年进行一次。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
3、发展党员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有计划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培养对象分批送卫生局党办统一培训,入党积极分子由所在党支部负责培养与考察。对入党积极分子要指派专人培养,提出要求,并将培养考察情况每半年鉴定一次并载入考察表,同时向党总支部汇报。
(3)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党总支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4)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5)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6)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7)发展新党员以“一线、一流、青年”为重点。
(8)预备党员必须进行入党宣誓。
1、党总支会或党总支扩大会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每月第一周星期五的下午,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总支会由党总支书记主持,党总支委员参加,必要时可扩大到职能科负责人及党支部书记。为了更好地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党总支会须遵循如下议事规则:
(1)议事范围
①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提出贯彻实施意见。
②研究医院的思想政治工作、院党组织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行风建设的组织实施及重大奖惩事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管理。
③审定医院和各科室、各部门的发展规划、经费的预决算及重大改革措施,各项管理制度,服务规范的制定与修改。
④研究干部的教育、培养、使用和选拔、任免工作。以及学科带头人的引进。
⑤审定院党总支的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⑥决定医院宣传、工青妇、统战、知识分子、计生等工作的重大事宜。
(2)议事原则
①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研究审议重大问题时,必须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表决”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的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或会议表达。在集中讨论问题时,应充分酝酿,各抒己见,再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讨论重大问题和干部任免事宜时,如有意见分歧,应充分考虑不同意见。不急于表态,待会后进行充分协商或进一步调研,取得比较一致的意见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领导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成员必须到会。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领导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②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讲真话、讲实话,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在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科学的、切合实际的决策。
③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议事范围的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无权决定重大问题。党政主要领导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党总支委员及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贯彻会议的决议,对分管的工作和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敢于负责,认真处理,不推诿扯皮,不激化矛盾,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领导成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先做相应的处理,事后应即时向党总支书记或院长报告。
④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3)议事程序
①议题的准备:院党总支会的议题由党总支成员或党办提出,建议经党办收集后提出初步意见或草案,呈院党总支,由党总支书记审定。重大政策性问题,应在讨论前由有关部门认真听取医院职工意见,做好调查论证工作后提交讨论。涉及多部门的议题,应先由分管领导协调,取得比较一致的意见后再提交讨论。
②材料准备:材料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准备,材料须主题鲜明,观点明确,论据充分,事实准确。
③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资料)须至少提前二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应到会人员,并履行签收手续,其中干部问题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送达,无法书面送达的应用电话或其他形式通知。
④议题的讨论:先由主管领导作简要说明,有关部门介绍上会材料,到会成员围绕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各抒己见,最后由主持人根据讨论的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根据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或表决。因故未能到会的领导成员,可以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意见。
⑤议题的表决:根据讨论议题的不同内容,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者的半数为通过,口头表决时,未发表不同意见则视为同意,讨论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重大决策等多个议题时,应逐项表决。列席人员不参加个人表决。
⑥议事记录:由党办主任担任记录,记录内容为:会议名称、议题、召开时间、主持人、记录者、到会人员姓名、缺席者姓名、表决形式及结果、重要讨论意见。
视会议的内容需要由党办整理成文如《会议纪要》或《会议决议》,由党总支书记签名后印发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会议指定分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党办督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党总支书记或主管领导。
⑦议事纪律:会议应坚持回避制度,会议研究讨论党总支成员及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亲属的任免、调动、奖惩等,本人应回避。会议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或工作中因出现新情况需改变原决定的,可向院党总支书记建议提请下次会议讨论,但在集体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应坚决执行集体决定,在言论和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公开反对的表示。不允许泄露会议讨论的情况和会议决定的机密事项。
2、党建工作例会:
由党总支书记主持,党总支委员参加,每季一次,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指示和文件,各委员汇报分管工作的完成情况,总结当月党建工作,研究布置下月党建工作。
3、党建工作联席会议:
(1)每半年召开一次。
(2)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召集,党总支委员、各支部委员参加。
(3)主要内容:
①传达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委、市卫生局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
②交流、通报党建工作有关情况,研究、解决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③研究分析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情况。
④研究分析围绕发展、履行职能,贯彻落实党总支工作部署的情况,包括作风建设、工作实绩和队伍形象等方面情况。
⑤研究其他需要研究的问题。
⑥各支部向党总支报告需研究分析的有关情况。
⑷会议议题由党办征求各支部意见报召集人审定。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意见,由党办整理成会议纪要报召集人签发。
4、党员大会:
(1)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视情况而定,可定期召开。
(2)党员大会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3)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中央和上级党总支的重要指示、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党总支某一阶段或某一重要工作的工作安排或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医院党组织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听取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工作通报或领导党员干部的述职报告。
(4)党总支办公室负责通知会议时间并做好会议记录。
5、党支部大会:
(1)党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增加召开的次数或延期召开。
(2)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所有党员参加。
(3)主要内容
①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理论以及上级有关文件。
②贯彻总支的决议,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③组织党员进行思想汇报;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季度按党建目标进行考核。
④分析所在科室的群众思想状况,讨论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措施.
⑤研究和考察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与发展,评选优秀党员。
6、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增加召开的次数或延期召开。
(2)会议由小组长召集,所有党员参加。
(3)主要内容
①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理论以及上级有关文件。
②贯彻总支(支部)的决议,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③组织党员进行思想汇报;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季度按党建目标进行考核。
④分析所在科室的群众思想状况,讨论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措施.
⑤研究和考察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与发展,评选优秀党员。
7、其他会议:如专题会、座谈会、汇报会、调研会、现场会、报告会等视情况召开。
1、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党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党员整体素质,确保医院各项工作快速、持续发展,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特制定本党总支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1)党员目标管理是以党员条件和义务为依据,将一年内党员活动的内容和效果分解成具体指标,定期进行考核检查的一种管理方式。
(2)党员年度目标根据上级党委目标管理的要求,结合党总支、支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并遵循先进性、可行性、定量定性的原则。
(3)党员责任目标必须落实到党员,建立《党员管理手册》,将党员目标实施情况记录清楚,为民主评议党员提供依据。
(4)党总支每季度对各支部工作进行考核,各支部书记参与。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
(5) 每年结合党建工作要求组织民主评议党员一次,评议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党员的参考依据。
(6) 检查方法采取看记录、查原件、结合平时了解的情况,逐项扣分,各项指标的分值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7) 根据市卫生局党组的要求,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组织生活、政治理论学习)或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和上一次党课,内容由党总支或支部拟定,支部或小组自行组织安排。遇特殊情况,党总支可另安排活动时问,各支部必须执行。
(8)每名党员每季度参加组织生活不得少于3次,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少于2次,低于此数,1人次扣该支部党建目标管理分2分(进修、出差、开会、婚假、产假、病假、住院者除外),党员全年参加组织生活少于12次,党员领导干部少于8次不得参加评“先”。
(9)各支部各小组应按下列规定认真做好党组织生活会记录。
①凡三会一课,即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支委会、上党课,均记录在党组织生活记录本上。
②中心组学习,支部书记例会等均记录在党务工作记录本上。
③支部大会由支部记录,小组会由小组记录,若因人少,两个党小组合开,两个小组须分别记录考勤。
④各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记录日期必须和考勤日期一致。
⑤考勤记录须真实可信,考勤不实,每发现一人次不实扣1O分。
⑥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双重组织生活,由所在党支部及党小组填写登记册,党总支每季度检查一次。
2、党内通报制度
以党总支的名义就一些重大问题决定、某项工作进展,表扬或批评等通过文件形式向医院各科室发出通报,以传播经验、推动工作。
3、中心组学习制度
(1)一般每季度组织学习一次。党员领导干部、总支(支部)委员,必要时可扩大到职能科负责人及工会主席、团总支书记参加。
(2)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学习党的基础知识、邓小平理论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与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学习现代管理知识。
(3)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外出培训与在职学习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4)学习要做到有计划,并做好记录,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
4、党课制度
(1)每季度安排1次。
(2)授课内容:传达学习党的文件、会议精神,党纪党风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像等。
(3)所有的党员参加,同时可吸收要求人党的同志参加旁听,党课教员一般由本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先进党员或上级党员领导干部担任。
(4)要以正面教育为主.联系医院实际,引导和启发提高党员的觉悟,加深对党的认识,自觉做一个合格的党员。
5、民主生活会制度
(1)总支(支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总支(支部)委员参加,会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2)会前注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总支办公室收集整理院内各方面人员的意见并在会上通报。
(3)根据医院当前中心工作及班子存在的问题确定重点议题,会前一周通知与会人员。
(4)按规定上报上级党委。
(5)会议中按照党的有关决议,结合工作实际,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情况,交换意见,达到统一思想的目的。
(6)会后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如实报告上级党组织。
6、联系群众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座谈会,由非党员中层干部及高级职称人员参加,听取群众的意见。
(2)党员所在科室为责任区,没有党员的科室为党小组责任区,经常找所在科室同志谈心,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互相关心,工作上互相支持、学习上互相帮助,生活上互相关照.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在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群众做榜样。
(3)加强民主管理,定期召开职代会,建立和健全科学决策程序,接受群众监督。
(4)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以权谋私。要倾听群众呼声,为职工办实事。
(5)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评议干部.每半年进行一次党风检查。
7、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任前公示制对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它作为干部考察工作的延伸和补充,可以使党组织在更大范围内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准确地了解干部,减少用人失察失误,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为此,制定本规定:
(1)公示对象
①凡提拔担任单位中层以上职务的拟任人选,都应列为公示对象。
②选任制干部的推荐提名人选,领导岗位招聘竟聘的录取人选、非职能部门职务改任职能部门领导职务的人选、平级转任重要职务的人选,也应列为公示对象。
(2)公示范围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任用由卫生局发文公示;医院内设机构中层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原则上在单位进行公示。
(3)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一般包括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拟任职务等自然情况和工作简历。
(4)公示方式
采取张榜公告的形式进行。
(5)公示时间
决定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门电话及信箱,指定专人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6) 公示程序
主要分四个步骤:
①党总支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后,以一定方式予以公示;
②以党办、人事部门为主,受理群众意见;
③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
④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决定是否实施对干部的任用,并予以公布
8、中层干部考核、评聘制度
全院中层干部都实行竞聘上岗。考核评聘中层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又不责备求全的原则;看素质、看主流、看政绩、看群众基础。要任人唯贤,不任人唯亲,同时要大胆使用青年干部。具体做法:
(1)自愿报名,召开竞聘会进行竞聘演讲,由领导、评委、群众根据本人平时的德、能、勤、绩分别打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2)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3)党总支会讨论通过;
(4)院长聘任。
9、党员干部谈话诫勉制度
为了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关心、教育、监督与管理,促进党员干部带头表率,廉洁自律,有效防范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为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1)谈话机构:
主要由医院党总支直接领导、组织和主谈,涉及有关内容可请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党政负责人参 加。
(2)谈话分类:
①教育谈话:对医院新提拔任职和调任的干部进行任职前教育谈话。本着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的原则,上好上岗教育第一课“做事先做人”。主要内容有:廉洁从政、廉洁自律的要求;讲政治、严格政治纪律方面的要求;反腐倡廉理论学习方面的要求;党员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方面的要求。
②诚勉谈话:
Ø 对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涉及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情况的党员干部;
Ø 经帮助教育仍无改进,需进一步批评,促其重视改正的党员干部;
Ø 有不良行为经调查核实不够党纪政纪处分需要批评提醒、引以为戒的党员干部;
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进行诫勉谈话。主要内容为对党员干部存在的不良苗头和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不良行为,及时进行提醒、制止并限期改正。该批评的要批评,该教育的要教育,认真帮助,严加督促,及时纠正,防患于未然。
③警示谈话:对违反纪律和要求,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警示谈话。主要内容是通报违纪违规事实、所犯错误的性质及危害以及有关决定等,并提出要求和希望。同时受理申诉等。
④回访谈话:对违反纪律,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和处分的干部,进行回访谈话。主要内容为及时了解和掌握违纪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提高教育效果,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3)谈话的主要内容:
①向被谈话人指出反映的问题,说明谈话的目的。
②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做出解释、说明或检讨。
③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情况,对其提出要求和希望。
④被谈话人对所谈的问题及希望表明自己的态度。
(4)谈话的注意事项
①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使用统一印制的表格做好记录。
②谈话人要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意见,并予以充分重视;对被谈话人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向被谈话人泄露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及举报材料等相关情况。
③被谈话人接到谈话通知后,要自觉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地回答和陈述问题,提供有关材料,不得造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事后追查或者打击报复谈话人、举报人等。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责任,
④谈话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请被谈话人提供书面材料。
10、退休、外出党员管理教育制度
(1)退休、外出党员要按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党员的责任与义务。
(2)要按时交纳党费。
(3)尽可能参加组织生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总支(支部)要关心他们,经常向他们通报医院各方面情况。
1、党总支办公室在党总支书记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对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监察、纪检、文书等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2、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在医院中的贯彻执行,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好全院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
3、抓好医院党的思想、组织建设,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
4、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党员的评议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安排好党务工作会议。一般应在一周前提出安排意见,经党总支书记同意后按有关规定书面、电话或口头通知有关部门或个人,会中做好记录,遵守有关的保密要求,会后催办会议有关决议。
6、草拟党总支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简报等文件。
7、以医院党总支名义发出的文件,应按序编号,并与文件底稿同时存档。
8、做好党务方面的信访、接待、处理、催办工作,凡群众来信应认真阅读和逐件登记,及时处理或提出意见转由有关部门处理,重大问题须签具意见,送请有关领导审批。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交办或群众直接邮来的信件,一般应在一周内作出处理,或交有关部门处理,紧急的应在当日处理,如需经几个部门研究或领导批阅的,不超过二周。
9、党总支印章由党办主任保管,不得随意转交他人,用印需经党总支书记签发.用印前,须严格核对,避免内容及文字差错。
10、充分发挥工、青、妇的作用,党政协调,同心协力,及时完成党政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11、负责干部选拔、培养与考察的组织实施。
12、负责每月党组织生活会的计划与安排。办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按时按标准收缴党费。
1、“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大会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工作会议每季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每月召开1~2次;坚持每季上一次党课(包括电化教育)。
2、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半年召开一次;党的组织生活每月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组织生活会要讲实效,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走过场。
3、党风检查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党风检查,切实加强清正廉洁和反腐倡廉教育,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办法。民主评议党员每半年一次。
5、党建目标管理制度。对党员进行目标管理,是加强党建的一个重要途径,每半年对党员进行一次目标考核评分,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6、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定期向支部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支部定期向党总支汇报工作情况。
7、联系群众制度。支部建立联系群众制度,广泛开展党员谈心活动,经常听取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在市卫生局纪委和医院党总支的领导下,主持开展医院的纪检监察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纪检监察方针、政策。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党章和党纪为准绳,实行党内监督,检查党员及党组织的守纪情况,与各种违纪行为作斗争。
3、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协助医院党总支整顿党风,对党员、干部经常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4、受理党员、干部控告和申诉,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取证,严查大案要案,准确定性,恰当处理。
5、重视监察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其信息作用及反馈作用,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6、纪检委员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与业务能力,认真履行党的纪委监督检查职责,坚持纪检原则,做到为政清廉,带头遵纪守法、秉公办案,不谋私利。
为加强“党要管党,党管党员”工作,贯彻执行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确保党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的建设,制订本制度。
1、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用共产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在工作权限内,凡涉及到医院重大经济事项(回扣、好处费、劳务费等)必须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并按规定上缴财务。
3、涉及到个人重大事项(新购住房、汽车、个人重大经济收入等)必须及时向党组织报告登记,记入本人廉政档案。
4、个人重大经济活动、违纪违规的事项要及时向党组织报告。
5、科研、投资、开展的新项目、涉及到个人经济问题要及时向党组织报告登记。
6、对个人的子女、主要家庭成员违法犯罪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党组织报告。
7、认真执行好医院制订的《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事项及时向党组织报告,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责任。
8、凡不及时向党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党员,发现后严肃批评,并限期改正。
1、医院党政领导干部坚决拥护并以实际行动响应党中央关于持久、深入、更有成效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定。
2、带头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坚决执行中央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三十一个不准”。
3、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不以权谋私,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廉政勤政。
4、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如提干、提级、人事调动、改革方案、大宗经费开支,集体讨论决定,认真实行“办事公开,群众监督”制度,坚持原则、秉公尽责,忠于职守。
5、不讲排场,不搞形式主义,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讲实话、办实事、重实效。
1、为加强信访工作的领导,院党总支书记分管党政方面的信访工作。
2、纪委、党办、院办、门诊部、医务科、护理部等部门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要有专人负责,逐件进行登记,其内容为:来信、来访人的姓名、单位或住址、电话、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要求,处理结果等,并要签署承办人的姓名。
3、对群众来访的处理,要按各部门、各级干部的职责权限管理,对超出自己权限的问题,要以一定形式呈请有关院领导阅批,或商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4、对于群众信访问题,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进行办理,对上级领导机关批办的问题,应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对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及时办理,不能一转了事,党办、院办对转办、交办信访的事项要及时催办。
5、对有关重要医疗事件的信访问题的处理结果,要按有关要求整理归档。
6、对来访群众要热情接待,虚心听取意见,耐心解释,实事求是,以理服人。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的决议,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尊重群众和专家的知识和合理化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关心和帮助他们改善物质文化生活,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他们的素质。对于群众中的错误意见和不良风气,要用适当的方法加以纠正,对于群众中的矛盾,要妥善地加以处理。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他们中间的先进分子以及其他为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改革创新。
6、吸收党员,收缴党费,审查和鉴定党员,表扬党员中的模范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7、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揭露,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纪律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监督本单位财务会计人员和各种执法的专业人员不得执法犯法。同时保证他们依法独立行使他们的职权不受侵犯和打击报复。
8、教育党员和群众提高革命警惕,坚决同反党反人民及其他破坏分子的犯罪活动作斗争。
9、教育党员和非党群众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检查和督促保密部门落实保密措施,严防失密。
1、在上级党委(党总支)领导下,负责全院(支部)党务工作,经常了解和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领导机关的决定、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医院的社会主义办院方向。
2、领导组织制定党的组织、宣传、纪律检查、统战、政工等各项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总结。
3、经常与院长和党总支委员之间保持密切联系,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并积极帮助和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4、组织开展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发挥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医院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5、努力学习政治和医院管理、业务,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
6、主持、参与讨论决定医院的重大问题,如医院的改革方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的审定,主要机构的设置、重大人事的任免,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职工工资调整方案及职工的生活福利等。
7、负责对医院党政干部的管理、教育、培养、选拔、任免工作,研究决定工会、职代会、团委等群众组织的重大问题。
8、监督检查医院各级干部对上级指示和院党总支的各项决定的执行情况。
9、布置、检查党办、团、工会等机构工作。
10、党总支副书记协助书记负责相应的工作。
党总支(支部)组织委员在党总支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总支(支部)的组织工作。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党总支(支部)的组织情况,提出党支部(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组织委员应对本总支(支部)党员人数、党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党员家庭及本人政治,历史情况和社会关系,文化程度,专业特点等做到心中有数。根据党员分工和岗位变动状况提出党小组划分及调整意见。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总支(支部)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配合总支(支部)书记制定党总支(支部)“三会一课”的实施计划,检查督促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4、正确掌握发展党员方针。负责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
5、负责日常的组织管理工作。教育党员按时交纳党费;每半年向党员大会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对不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提出批评。
向党员群众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是党总支(支部)宣传委员的重要任务。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及建议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根据上级部署和党总支(支部)的安排,负责拟定和准备党员学习的有关文件、书籍、材料,提出学习要求,组织好学习讨论,并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搞好学习辅导。
3、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宣传鼓动工作,负责本总支(支部)的通讯报道工作。
4、指导本单位群众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组织开展文体活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与工会、共青团宣传委员一道,组织好本单位的文艺体育活动,寓教于乐,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同时发展。
党章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在党总支(支部)集体领导下,纪检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共产主义道德的教育,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树立共产主义道德观。
2、负责检查党员和党员干部遵守纪律、廉政建设的情况。同党内的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负责对违反党纪的人和事进行调查,实事求是地提出处理意见。
3、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情况,并教育和鼓励他们正确认识,以实际行动积极改正错误。
4、经常向上级纪检部门如实汇报本总支(支部)的党风党纪情况。主要是负责收集总支(支部)每个党员落实党风党纪责任制的情况,做好积累、登记、汇总工作。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向总支(支部)委员会汇报一次,也可以向上级党委、纪检部门反映党风党纪方面的问题和推荐遵纪守法的先进模范人物。年底前,根据一年来总支(支部)党员落实党风党纪责任制的情况以及对各类违纪案件综合分析,从中总结带有规律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总支(支部)纪律检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组织安排党总支主持的各种会议和开展的活动,作好党总支会议的记录。
2、根据党总支委员会的意见。负责起草和制定党总支的决议、决定、报告、工作计划、总结等各类文件。
3、根据党总支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督促和了解各科室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的情况,及时向院党政负责人反馈。做好上传下达,下传上达。
4、建立健全党内生活的各种制度,监督检查党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定期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抓好党员培训,组织生活和党课教育,开展创先争优工作。
5、在党总支领导下,做好民主党派、归侨、侨眷、港澳台同胞、少数民族等统战对象的有关事务。
6、制定政治学习计划,对职工进行党的基本路线、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八荣八耻”、医德医风和法制教育,经常了解和研究职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对内对外宣传报道。
7、协调、配合工会、团委组织全院性文化娱乐活动。
8、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年度发展计划,抓好积极分子人党前的教育培养和政审工作,抓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及转正工作,切实保证党员质量。
9、负责党员统计、接转党组织关系,做好党费收缴及本部门文件管理和文书归档工作。
10、完成党总支书记及其他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党总支办公室主任职责
在党总支书记领导下,主持党总支办公室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并负责组织实施,完成党总支的工作目标。
2、负责抓好信息工作,做好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向党总支传递各种信息,反馈各方面动态,为党总支会决策做好参谋。
3、做好各种会议的组织准备和任务落实、催办、汇报工作。
4、组织起草和审核党务工作各种上报、下发的文稿。
5、负责协调党务的日常工作,处理好党、政、群之间交叉性工作。
6、搞好本部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本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7、完成党总支书记和其他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在上级工会组织及院党总支领导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2、组织职工依照法律参加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主人翁作用。
3、依照法律法规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职工排忧解难,监督有关方面正确贯彻执行政策、法律和法规。
4、在研究审议重大问题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5、对医院辞退、处分职工的决定,进行审议,对劳动保护和安全进行监督。负责调解职工各种纠纷。
6、支持配合医院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
7、做好工会经费管理和财产保管工作。
8、职代会每年召开1—2次,每隔3—5年进行换届选举一次,工会委员会每季召开一次,工会小组长会每二个月召开一次。
1、职工代表大会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医院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2、职工代表大会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协调医院内部矛盾,保证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3、审议医院行政领导的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以及医院改革、发展、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4、讨论决定职工奖金分配方案、职工福利基金、劳保措施资金的使用等有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5、讨论并通过重大改革方案、工资调整方案、重要规章制度、职工培训计划等。
6、职工代表大会必须由职工直接民主选举产生,实行常任制,经上级批准,任期3—5年,可连选连任。
7、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必须有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任何个人无权修改。
8、职工代表大会设置提案小组、生活福利小组、各小组承办职代会交办的事项,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执行大会决议和提案的处理。
9、职代会闭会期间由工会主持日常工作,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可由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代会报告请求确认。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女工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及工作能力。
2、每季召开委员会一次,讨论女工工作,每3—5年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女职工委员会。
3、深入科室调查研究,了解女职工的需求、反映其意见和呼声,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重要问题要及时向院工会及院党总支汇报。
4、积极开展女职工的文娱体育活动,活跃女职工生活
1、医院共青团委员会在医院党总支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团的工作,并发挥党的助手作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开展全院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理想教育,加强责任感和光荣感。发挥青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和突击队作用。承担向党组织推荐和输送优秀团员青年入党的工作。
3、团委(支部)实行分工负责、民主集中制,团的工作和重大问题,由团委会讨论决定并及时向党总支汇报。
4、围绕培养“四有”新人,采用生动活泼的方式,开展各种适合青年特点的文体活动和文明竞赛活动,如组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参观访问、考察调研,丰富青年生活,并配合有关部门抓好青年技术培训。
5、搞好团的组织建设和发展,抓好团的基层整体建设。团干的培养、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团内“创先争优”活动及团支部开展达标竞赛;指导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
6、关心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青年在生活、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为青年办好事办实事。
7、在团委领导下开展团支部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保证团支部生活正常。
8、认真做好团证的注册登记、新团员的接转注册,超龄团员的离团等工作。
9、经常向院党总支及党支部汇报、请示工作,争取其对团委、团支部工作的支持和指导。
1、共青团的组织生活每月一次,团支部大会、团总支委会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
2、抓好团的“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的记录。团支部组织生活会记录本每年十二月底交档案室存档。
3、团员应每月主动按时交纳团费,各支部每季度应及时将团费交院团委。
4、团委召开的各种会议,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到会者,应事先请假。
1、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反映职工的呼声和要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
2、发动职工投入各项改革,努力完成医疗、科研、教学、后勤、管理等各项工作。
3、组织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承担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
4、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和文化技术教育,寓教育于各种活动之中,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和文化技术素质。
5、关心职工生活。督促和协助行政有关部门搞好集体福利,为群众排忧解难。
6、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医院文化建设,活跃职工文化生活,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
7、抓好女工工作。
8、配合主管部门抓好“教书育人”工作。
9、做好职工调解工作,妥善解决职工婚姻、家庭、邻里、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矛盾。
10、努力完成上级工会和院党总支交给的任务。积极支持院长行使职权,为院领导分忧。
1、在院党总支及上级工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配合党总支和有关部门,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教育。
3、维护职工的合法权利,组织职工民主管理医院。
4、组织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发动职工完成工作任务。
5、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的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6、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监督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医疗卫生等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督促行政方面解决影响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问题,参加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7、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作斗争。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做好保护工作。
8、做好职工家庭、婚姻、邻里纠纷调解工作。
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10、坚持工会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加强工会小组工作,接收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11、工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做好相应的工作。
1、经常向工会会员进行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
2、抓好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组织按德才兼备的要求,配备好工会领导班子。
3、总结交流工会工作先进经验,与有关部门一起做好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表彰工作。
4、有计划的做好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5、承办新会员人会手续,负责工会会员的会籍档案管理。
6、接受会员的申诉,并及时联系和向有关部门反映,使之妥善解决。
7、负责召开工会委员的具体准备工作等。
1、配合各项中心工作,抓好职工日常的思想政治教育。
2、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职工文化、技术学习。督促行政开办各类业务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文化技术素质。
3、组织和依靠积极分子,搞好黑板报、宣传栏等,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作用。
4、组织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建立一支文艺体育活动的积极分子队伍,发挥文化活动室的作用。
5、组织开展群众性的读书活动,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
1、开展互助互济活动。做好职工困难补助工作,减少职工后顾之忧。
2、做好劳动保险工作。按劳动保险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送审和办理职工及其家属的各项福利待遇。
3、积极协助行政办好集体福利事业。
4、做好职工家庭访问工作。经常听取群众对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组织和行政反映,对合理的意见,要及时加以解决。
5、加强对退休职工情况的了解,协助行政做好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
6、接待职工有关生活福利方面的来访。
1、向职工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法规,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教育。
2、监督和协助行政改进各种安全设备,按照规定供应劳动保护用品,监督行政不要随便加班加点。
3、定期检查行政执行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的情况,监督行政正确提取和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经费。
4、为保障职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有权制止违章指挥的违章作业。
5、会同女职工工作委员会,协助、督促行政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等。
1、加强对女职工的思想教育,帮助她们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信念,激励她们奋发上进,在建设和改革事业中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积极作用。
2、发动和组织女职工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提高女职工的政治、文化素质。
3、发动和组织女职工积极参加单位民主管理,注重了解和听取女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同歧视、迫害女职工的错误行为作斗争。
4、发动女职工参加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关心女劳模、女先进工作者和“三八”红旗手等的成长,树立女职工的先进典型,并加以发扬。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和有关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
6、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协助行政解决女职工的后顾之忧等。
1、根据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依靠群众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
2、及时向工会委员提出工会经费收入预算和决算草案。
3、协助教育会员交纳会费,督促行政按时拨交工会经费。
4、定期向工会委员、上级工会报告工会各项经费收支情况和财务工作情况,定期向会员公布帐目,主动向经费审查委员会汇报财务工作情况,并提供有关财务工作资料。
5、妥善保管好现金和一切财务帐表,建立和健全工会财务物品保管制度,监督和检查工会财产物品的使用情况。
6、模范遵守和大胆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工会财务纪律,对违反财经政策的开支,有权拒付款,并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提出处理意见等。
1、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和活动方法,对团员、青年进行革命理想、革命传统、“八荣八耻”、医德医风、社会公德、纪律与法制、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努力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对青年的侵蚀。
2、负责制定全院有关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团务管理、团内活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计划,并组织检查评估。
3、创造条件为团员、青年的学习、生活提供各种服务,促进青年人才的脱颖而出,鼓励青年岗
位成才。
4、协助党总支(支部)做好青年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5、积极参与医院文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院性的文娱体育活动。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团干部的任免、管理、输送等工作,负责培训团的干部和骨干,负责团内奖励、纪律处分和受理团员申诉。
7、负责定期召开团委(支部)委员会、团员大会,按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8、完成党总支(支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1、根据团委(支部)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团的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2、主持召开团委(支部)委员会,传达医院党总支(党支部)和上级团委决议,研究医院团的工作计划,布置工作任务;代表团委向团员代表大会做工作报告。
3、负责团的工作任务的制定、督促、检查和总结及其团内的表彰、奖励和惩处等工作。
4、向医院党总支和上级团组织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团组织布置工作、交流情况;负责协调团委(支部)与医院有关部门的关系,争取各方面的支持。
5、深入基层,经常指导和帮助各团支部开展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熟悉团情,掌握团员青年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6、加强团委(支部)内部建设,当好班长,加强团委(支部)一班人的团结,抓好团委(支部)班子的思想建设,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督促并抓好日常工作,组织团干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总支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指示精神。学习团的业务知识,研究掌握团员青年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团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7、完成医院党总支和上级团委交给的其他任务。
8、团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相应的具体工作。
1、负责新团员的发展工作;负责团员证的办理工作。负责团费的收缴、使用工作。
2、组织开展团员的教育评议活动、开展团内评优、推优工作以及团内表彰奖励、处分工作。
3、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医院和地方社会公益活动,做好无偿献血工作。
4、完成院领导和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1、加强素质教育,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文化活动。负责组织参加各类文艺演出和竞赛活动。完成医院交给的各项演出任务。
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不拘形式的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等各类体育活动。
3、完成院领导和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1、负责做好“青年文明号”的评比等管理工作。
2、负责开展各类学术科技活动,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培养团员学术科技创新能力。
3、负责组织开展“三基”知识竞赛等提高团员专业技能的文化活动。
4、完成院领导和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5、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多种独立活动。
为加强我院医德医风和卫生行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维西县卫生系统行风建设目标管理》的要求,增强行业管理,提高职工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构建和谐医院,更好地为保障人民健康服务,为卫生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1、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 以“弘扬白求恩精神,做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为主线,以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为主要内容,以治理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为重点,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促进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2、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行风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树立良好形象;进一步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努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建设执业守法、服务优良、医疗安全、收费规范、医患和谐、形象良好的人民满意医院,促进我院医疗保健事业又快又好发展,为构建富裕和谐新梧州作出贡献。
3、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经院党总支研究,医院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及教育领导小组成员由以下部门人员组成。
组长:院长、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业务副院长、后勤副院长
成员:党政办主任、医务科科长、人事科科长、质控科科长、护理部主任、保健部副主任、财务科科长、信息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办。
主任:党办主任(兼)
副主任:医务科科长(兼)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制定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及教育活动方案,领导、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各科开展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及教育工作。
4、主要内容
(1)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职业技能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医学伦理教育、人文素养教育、先模人物教育,不断创新教育方式,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地开展行风建设主题活动和实践活动,注重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增强广大医务工作者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增强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不断强化职工职业道德素养,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使全院医务工作者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白求恩式的医务工作者,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卫生行业新风尚。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立足于医院的实际,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医疗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强化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健全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日常监管制度,完善医疗纠纷投诉处理办法,建立以医疗质量、效率、费用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评价制度。
(3)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不断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落实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强化医疗环节质量检查,抓好单病种质量的管理,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考核与评价,实行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4)认真抓好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院环境,优化服务流程,为病人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和便捷的服务措施;改善服务态度,充分尊重、自觉维护病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等合法权利,杜绝生、冷、硬、顶、推等不良现象;转变服务作风,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倾听患者意见,主动改进工作,及时受理、妥善处理患者的投诉,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5)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试行)》,合理、准确收费。健全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和约束机制,改革内部财务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收费透明度,完善公示制、查询制、费用清单制等制度,落实好“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单制”,实行药品和医疗服务明码标价制度,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并主动接受社会和患者对医疗费用的监督,严禁乱收费。
(6)规范药品采购及管理。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医疗耗材集中招标定点采购制度,不允许科室和个人与药商私下接触;落实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科室药品收入不计人科室总收入,不纳入劳务费提成;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必须控制在医院下达的指标之内。廉洁行医和采购,严禁个人在社交、公务活动和行医中收受红包、有价票证、现金、物品等。
5、具体措施
(1)加强行风建设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院长对行风建设负总责,科主任(护长)为本部门、科室行风建设责任人。按责任范围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职责,把行风建设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落实工作制度。把行风建设工作纳入医院整体工作,形成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实行责任追究,使行风建设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地顺利开展,促进制度落实。
(3)把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完善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将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工作岗位,工作技术和风险程度、工作数量、服务质量与效率等作为分配要素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医务人员收入不与医疗服务收费挂钩的分配制度,坚决杜绝科室承包、开单提成、小金库等违规行为。
(4)以卫生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为依据,规范医疗服务文明用语,健全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核奖惩制度,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由院医德医风领导小组对全院的医德医风状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评定。实行医德医风问题一票否决,并与医务人员聘用、晋级、评优、奖惩挂钩,促使医务人员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良好氛围的形成。
(5)加强质控监督,规范收费行为。依法加强药品购销、诊疗过程、医疗质量、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由党办、审计科、质控科每月检查一次,杜绝套收、多收、分解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6)强化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建立群众投诉接待制度,在院内大厅设举报箱,在各楼层设意见本。由党办、院办、医务科、财务科负责接待群众投诉,对调查核实存在违规行为,严格按上级规定和医院管理制度查处,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决不姑息迁就。聘请市相关人士为我院社会监督员,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社区居委主任等各种座谈会,定期发放调查表、对病人进行满意度调查、问卷调查,召开病人工休会,通过病人对我们的客观真实评价中更好地了解病人的需求,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发现我院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持续改进工作。
(7)严格责任追究。把行风责任制履行情况作为科室、中层领导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取得优异成绩的科室,年底医院将给科室和科主任奖励;对工作不落实、执行制度不严的科室和个人,医院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所在科室不能评先,科主任不能评为优秀;对违反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追究当事人和科主任责任,从严处理;对收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的医务人员,无论数量大小,查实一次立即进行岗位管理,重犯者吊销执业证书,三年内不得晋升职称,严重者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
(8)考评方法
①纳入综合目标质控考核每月一次。考评情况与劳务费挂钩,并作为聘任、任职、提薪、晋升及年终评优主要条件之一。
②职工每人建立医德医风档案,医院医德医风领导小组对职工医德医风综合考评每年一次,按《关于实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执行,考核结果在医德医风档案记录。
③医院医德医风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行风工作例会,分析行风和医德医风建设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对存在不足及时研究解决措施,布置工作。
④每月对科室进行病人满意度测查,测查情况放入每月质控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有奖有罚,党办将测评结果在院周会上向各科室通报。对医德医风满意度<90%的部门限期整改,并拿出整改措施。
⑤每十日进行一次科室意见本检查,检查情况与科通报,并将病人意见与个人考核奖罚结合。
⑥接受病人的投诉及监督,根据情况属实程度给予扣科室质量奖,并给个人扣劳务费、学岗、转岗或辞退。
⑦进行不定期医德医风抽查及劳动纪律检查,把结果放入每月综合目标质控考核。
⑧定期召开社区及社会监督员会议,病区每月召开工休人员座谈会,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1、认真落实《梧州市卫生系统行风建设责任状》和医院管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纳入医院综合目标管理体系,建立医德医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领导和管理。
2、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实施办法》和“八不准”行业纪律。坚决杜绝科室承包、科室开单提成、建立小金库等违规行为。
3、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不得聘用无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
4、严格执行医疗管理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范,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5、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1)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目标、措施和监管办法。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全院性的医疗质量分析专题讲座。
(2)制定相应单病种监督检查、考核制度
(3)医疗服务信息(医疗工作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及各项医疗指标等)每半年公示一次。
6、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试行)》、维西县《医疗服务价格》及卫生厅监制《广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信息管理系统》,严禁自立或分解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行为。
(2)继续实行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主要医用耗材价格公示制、查询制、告知制和住院费用清单制。
(3)建立健全医院内部收费管理制度,每季度要对收费情况进行自查,加强监督。
7、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
(1)积极参加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努力降低采购价格,让利于患者。
(2)建立和健全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使用和管理制度。
8、加强药品使用的管理,建立药品动态监控制度
(1)制订药品用量总目标,把药品收入控制在业务收入的45%以内。
(2)建立、健全药品使用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制度,每个月要召开相关会议分析药品使用情况。
(3)建立合理用药考评制度,使用抗菌药物范围符合率达95%以上,处方合格率达95%以上。
(4)不得使用伪劣药品,或生产、销售和使用无生产批号的药品与制剂。
9、完善经常性医德医风教育制度,开展医德医风活动。
⑴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使全院医务工作者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白求恩式的医务工作者,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卫生行业新风尚。
⑵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职业技能教育,注重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增强广大医务工作者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增强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⑶学习教育要做到有计划、有学习资料、有学习笔记,有考勤,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
10、把行风建设责任状考核内容纳入综合目标,每月由职能部门对各科室进行考核、评分。
11、发现有违反上述制度者,按综合目标考核奖惩规定进行处罚,严重违纪违法者,吊销其执业执照,并追究刑事责任。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把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的不正之风的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度如下: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人的宗旨,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持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群众支持参与的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坚持把行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将行风建设同三个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行布置、检查、落实,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3、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关于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履行监督职责,对职责范围内部门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坚持纠建并举、从严查处,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使工作思路、措施办法符合实际、反映客观,从而进一步抓好管理,搞好服务。
5、落实“一岗双责”,形成层层实行责任制的局面,把行风建设纳入领导干部以及科室的目标管理,与其他各项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评,推动医院行风建设工作的开展。
6、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把纠风工作和行业作风建设作为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日常管理,对整改的问题区分不同层次:不同对象、分清责任,进行分解,将整改工作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部门,为行风整改提供有效的制度保证。
7、贯彻卫生行风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实行药品采购廉政准人制度,严肃查处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和开单提成的行为,举报查实有奖;对疏于管理,甚至放任不正之风蔓延的有关部门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8、带头并督促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 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搞好党性党风和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和廉洁意识。
1、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把医德医风教育纳入每年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并作为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和医院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2、医德医风教育的内容应包括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职业规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职业技能。
3、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初制定教育计划,编印学习材料下发至各学习小组,由科室负责人负责教育计划的实施,并结合科室实际提高学习效果。
4、医德医风教育以自学和科室集体学习为主,全院集中学习为辅。医院集中学习每半年进行一次,主要通过辅导讲座、电化教学等形式开展教育;每年组织考试一次。
5、医德医风学习教育、考核工作由科室组织实施,行风领导小组定期检查。
6、医德医风教育成绩记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成绩在85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7、医德医风教育参学率作为科主任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与目标管理同步考核评估,并作为科室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8、新职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医德医风教育,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党,积极投身卫生改革,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2、遵守社会公德,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以白求恩同志为榜样,热爱本职工作,对人民极端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
3、人人衣帽整洁,佩戴工作牌上岗,做到举止端庄,谦虚有礼,作风正派。不在工作岗位、诊室吸烟。
4、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对服务对象接待热情,语言亲切,态度和蔼,服务周到;坚持首诊负责制,不推诿、刁难病人;不与病人及其亲属争吵斗殴。
5、对病人一视同仁,不因患者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社会地位、衣着外貌及亲疏关系等而有不同对待。
6、工作认真负责,尊重科学,做到诊断及时准确,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治疗安全有效,护理周到热情,后勤保障及时到位,防止差错、杜绝事故的发生。
7、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各项技术操作常规,不得敷衍塞责、玩忽职守,确保工作安全有效。
8、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脱岗、串岗,不干私活,不看非业务书刊。
9、互敬互学,团结友爱,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做安定团结的模范。
10、不以权以医谋私、索贿受贿、收受红包和物品,不接受病人及亲属吃请。
11、严格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和规定,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12、不私自截留病人在院外治疗,不以任何名义私收病人现金,一切收费由财务科负责。
13、不在工作中相互推诿扯皮或闹无原则纠纷,不在任何场所发生有损医院声誉的言行。
14、不在各种业务往来中收受对方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不正当利益。
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勤奋工作,善于管理,严格要求,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出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技术精的医疗卫生队伍。
1、院领导接待日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密切医院领导与广大患者、本院职工的联系,广泛听取患者、职工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和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诚信行医,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推进医院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1)参加接待日工作的院领导主要包括:院长、党总支书记、副院长。
(2)院领导接待日每月第一周星期二下午3:00-5:00安排一次,接待地点:领导办公室。
(3)医院党政领导轮流在接待日值班接待来访患者、职工。
(4)为了提高接待工作效率,欲访患者或职工可以在接待日前两天与党总支办公室或院长办公室预约,以便有针对性地安排接待事宜。
(5)负责接待的院领导应认真听取来访患者、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对来访者所提的问题能答复的,当即予以答复;对不能当即回答的要说明情况,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并认真填写“接待意见”,交当班工作人员办理,必要时提交办公会讨论解决。
(6)为协助院领导做好接待日的接待工作,党总支办公室或院长办公室选派党性强、作风好的工作人员协助院领导做好访谈记录等相关工作。
(7)协助院领导接待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信访工作纪律,认真落实领导批示精神。相关科室或部门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办公室查询、督办,会同办公室向来访人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以保证院领导接待日的实效性。
2、职工佩戴工作牌正规着装上岗制度
(1)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进修、实习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佩戴工作牌,按要求着正规工作服上岗,接受病人及家属的监督。
(2)工作牌内容统一为:贴彩色照片(着工作服),统一编号,科别、职称、职务、姓名齐全。
(3)工作牌应端正地挂在左胸前上方,不得随意挂在其他部位或揣在口袋里。
(4)对不带胸工作牌上岗者,发现后给予质控考评。
(5)要爱护工作牌,有丢失或破损者,应及时到医院宣教科补办。
(6)当工作人员和患者家属发生口角时,不得故意遮挡和取下工作牌。
3、定期召开患者家属座谈会制度
(1)院党办每季度、病房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患者家属座谈会,倾听患者、家属对医务人员医疗护理质量、服务态度、医疗作风、环境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反映。
(2)党办将病人及家属反映的问题反馈到有关部门,认真加以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拿出临时解决措施并逐级上报,直到问题得到处理。
(3)对患者及家属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分析研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将处理结果做好文字记录。
4、社会监督员监督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院纠风工作的社会监督,特制定社会监督员管理制度。
(1)监督员监督范围
为了加强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全院职工能按照社会主义医德原则和规范约束自己,一切从病人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树立医院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增强医院的吸引力,使广大医务工作者能成为技术精湛、医德高尚的白衣天使,并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聘请社会监督员,加强对以下工作监督:
①医院及各科室都设工作流程示意图;
②一楼大厅和各层门诊设置咨询服务台;
③医务人员必须熟读医德规范;
④上岗必须佩戴工作牌、衣帽整齐、使用文明语言、坚守岗位;
⑤门诊、住院部设意见箱,业务科室各楼层设立意见薄;
⑥公开药品、重大检查及各手术项目收费标准;
⑦医护人员不开搭车药、不收“红包”,不接受病人家属的吃请;
⑧医院保持整洁、干净、无乱堆乱放现象;
⑨水、暖、电等后勤设施齐全;保证病人膳食,做到按时供应;
⑩病人的被套、枕套、被单,每人一换,每周一换,特殊情况随时更换。
(2)医德医风社会监督员职责
①社会监督员有责任对医院医德医风、廉洁行医、服务态度、就诊秩序、医疗物价等进行检查监督,如发现上述方面存在问题,请及时与我院有关部门联系。
②社会监督员有责任对医院开展的“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职业文明活动进行指导和提出建议,共同促进医院三个文明建设。
③协助查处我院有关医德医风、廉洁行医等方面的问题,努力使医疗服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改革形势的需求。
④加强医院与社会联系,沟通情况,反馈信息,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我院的意见和建设。
⑤社会监督员在工作中应认真、负责、审慎,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
⑥每年召开两次社会监督员座谈会议,收集和听取群众对我院医德医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5、行风社会监督评价制度
(1)聘请一定数量热心于医院行风监督的社会各界人士作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院外监督员。院外监督员实行每二年一聘。
(2)每年召开两次医德医风建设院外监督员座谈会,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医院行风建设的评价和建议。同时,任何时候随时接待受理院外监督员的反馈意见。
(3)严格履行医德行政查房制度,按时组织相关人员到病房征求病人意见,并督促相关科室改进工作。
(4)定期给病人发放病人满意度调查表。
(5)病房每月召开病人工休座谈会,充分听取病人意见,发扬优点,及时改进不足之处。
(6)公开药品价格、医疗收费标准,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方便患者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7)公开医院向社会服务承诺及投诉电话,对患者(家属)投诉要认真调查处理,及时给患者(家属)反馈处理意见,属无理投诉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8)在门诊大厅、业务科室各楼层设置意见箱,每月10号开箱收集意见,汇总后向领导汇报并向相关科室反馈且限期改正。
(9)不定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
6、民主评议行风制度
为对本院行业风气进行公开评议和监督。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医院行风根本好转,特制订制度如下:
(1)评议内容
①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人事分配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责任奖惩制度情况;
②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约束和规范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情况;
③坚决纠止医疗服务领域中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止之风,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情况;
④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教育,提高全员整体素质;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情况。
(2)评议方法
①评议工作采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覆盖全院”的方式进行,做到议下评上,评深议透。真止做到客观、准确、公平、全面。
②围绕评议内容,通过听取群众反映、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明察暗访、个别访谈、走访了解、问卷凋查等方法,调查了解被评议科室的行风建设情况,对评议内容力求做到评之有据,议之有理,并将情况及时上报院办公会讨论处理。
③被评议科室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自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并写出详细的自查自纠报告。
7、医疗服务信息和收费价格公示制度
(1)医院在门诊大厅醒目位置利用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或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将药品、医疗服务、主要耗材的项目名称、收费标准及价格进行公示,增强医院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医院每年2次定期向社会发布医疗工作量、服务质量和医疗费用等医疗信息。更好地听取群众意见。
(3)公示内容的设立要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合法、标示醒目、字迹清晰,长期固定设置在方便群众阅读又不易损坏的地方。
(4)设立咨询部门:院党办,咨询电话:0776-2832744,及时协调、解决群众的投诉及疑问。
8、医患双方承诺制度
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特制订以下制度:
(1)医务人员向患者承诺:
①举止文明、服务热情、对患者一视同仁,不推诿病人,无生、冷、硬、顶、拖现象。
②合理检查、合理用药,遵守医疗、护理技术规范。
③不暗示、不索要、不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和宴请。
④不开“搭车药”,不开“人情方”。
⑤严格按规定标准收费,不私收现金。
(2)患者向医务人员承诺:
①尊重医务人员的人格和劳动,积极配合治疗。
②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
③不要求医务人员出具假诊断、假证明、假检查结果等。
④不给医务人员送钱物,不宴请医务人员。
⑤不提出不符合病情需要的其他不合理要求。
(3)医院设立意见箱和公开投诉电话(0776-2842398),对双方承诺予以监督。
9、医德医风考核与奖惩制度
(1)每月按综合目标考核一次与经济挂钩。
(2)建立个人医德医风档案,每年考核一次(按医德医风考评制度执行),考核情况存档。
(3)考核抽查内容:
①工作人员一律标准着装、佩戴标志上岗;
②坚持首问负责制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
③不发生和病人争吵事件;
④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
⑤拒收红包和回扣,不接受吃请;
⑥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为病人当家理财;
⑦病人满意度>90%;
⑧各科室清洁卫生、无乱堆乱放;
⑨病房病人被单、被套等每人一换、每周一换。特殊情况随时更换。
(4) 奖惩
按院奖惩条例及综合目标管理规定执行。
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依法行医和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制定《维西县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
(1)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相关职能部门(医务科、护理部等)要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公示。
(2)公示范围: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医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经院办公会议讨论确定后予以公示。
①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尚未办理执业注册(或执业变更)以及未取得处方权的医师擅自独立执业,造成不良后果的;
②违反诊疗护理操作常规,造成医疗事故并赔偿的;
③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④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⑤未经亲自诊查,签署诊断、治疗等证明文件或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
⑥无故不及时参加会诊或抢救,造成不良后果的;
⑦违反临床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规定,开大检查、大处方或不按规定使用抗生素、毒麻药品、精神药品,情节较重的;
⑧未经医务科批准,擅自到院外会诊或行医,造成不良影响的;
⑨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⑩违反卫生行业纪律“八不准”,情节较重的;
⑪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⑫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不服从上级有关部门调遣的;
⑬发生医疗事故或发现传染病疫情,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3)公示地点和时间:在本院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一般每次公示3天。
(4)除公示外,对违反医院有关规章制度的医务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设立投诉电话和举报箱,接受病人及家属和其他医务人员的监督。
为认真落实行风建设责任状的规定,加大纠风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的不正之风,保证行风专项治理措施收到实效,特制定本制度。
1、将行风责任制履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科室领导干部因工作玩忽职守、推诿扯皮、失职渎职,或疏于管理、听任不正之风盛行的,给予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医务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实行责任追究。
(1)不依规章制度办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法乱纪的。
(2)工作推委扯皮,效率低下,工作出现差错的。
(3)不坚持因病合理施检、合理施治、合理用药、合理使用医用耗材,而开大处方、滥检查的,以医谋私,开“搭车药”做“搭车检查”的。
(4)态度生、冷、硬、顶,甚至与病人争执、吵闹的,对病人提出的问题不做耐心解释的。
(5)以职谋私,收受红包、乱收费,向病人吃、拿、卡、要或私自将病人介绍到本院外检查、治疗、损害患者利益的。
(6)接受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给予的临床促销(“回扣”、“开单提成”等)费的,接受其出资组织的旅游或向对方报销应由个人支付费用的。
(7)不坚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药品购销廉洁合约制度和大额医疗费用开支征求患者同意制度的。
3、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实行责任追究。
(1)不认真执行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试行)》、维西县《医疗服务价格》及卫生厅监制《广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信息管理系统》,出现套收、多收、分解收费等乱收费行为的。
(2)不认真执行医疗服务信息和收费价格公示制度、住院费用清单制度,造成病人投诉的。
(3)不坚持器械、一次性卫材和办公用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收受供应商回扣的。
(4)变相以新闻报道、人物专访等形式发布虚假医疗宣传广告,或刊播未经自治区卫生厅审批的医疗广告的。
上述行为,经查实后,对全面领导责任者(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批评教育,对负重要领导责任的科主任通报批评;对主要责任人按相应的管理制度处理。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实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市卫生局《关于实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认真做好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考评对象和时限
全院实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考评每年进行一次。考评对象为全院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三、考评内容和标准
(一)考评内容
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⑴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⑵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⑴对待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一视同仁。
⑵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⑴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⑵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⑶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⑴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⑵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⑶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⑷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⑸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⑴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⑵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⑶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⑴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⑵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⑴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⑵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考评标准
采取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基本标准分80分为医务人员的基础分,设立加分和扣分项目。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80分的基础分(具体考评标准详见附件)。
四、考评的主要方法
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及目标管理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考评结果记入医务人员个人医德档案,医德考评档案实行计算机管理。
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1、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2、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3、单位评价。由院医德考评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五、医德考评结果
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95分以上且无扣分)、良好(80-94分无一项扣10分)、一般(60-79分)、较差(60分以下)。
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按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确定优秀等次的人数。
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8、利用工作之便亵渎患者,情节严重的;
9、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考评结果要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在对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职业道德考评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要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送卫生局医政科。
(六)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充分认识医德考评制度对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与医院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成立院医德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医院领导、党办、院办、临床、保健、护理、人事、财务、行政等职能科室负责人。由临床部、党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
根据维西县卫生系统行风建设责任状规定,结合我院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正气,倡导先进,树立一批医德高尚,服务优良,医术精湛的先进科室和个人,特制定本制度。
1、按维西县妇幼保健院行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每年进行两次自评与检查。各科室每次自评后自评表报党办。
2、医院对各科室目标管理情况采取不定期检查办法,随时可以抽查。一年进行一次总的评比和表彰。
3、考评实行100分制,95分以上为行风建设先进科室,85分以上为达标科室,85分以下为不达标科室。未达标的科室,第一责任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优。科室不能评为先进科室或文明科室。
4、各科室必须认真按医院《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开展活动,如在上级组织的考核验收中被扣分的,要按医院考核办法进行考评,未达标的,医院将对第一责任人和当事人追究责任。
5、模范遵守医德规范,成绩突出,被评为院级、系统级、市级、区级、全国级医德医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受到新闻媒体表扬的定期在全院通报表扬,在综合目标管理质量考核分别给予科室加分,并按《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奖罚规定》奖励。
6、收到病人赠送的锦旗、匾、感谢信的定期在全院通报表扬,在综合目标管理质量考核中给予科室加分,并按《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奖罚规定》奖励。
7、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一经发现并调查核实后,按《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奖罚规定》扣罚;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所在科室按质量考核扣分。
(1)对违反医德规范,职业道德,以权谋私,以医谋私者;
(2)凡有暗示、索取 “红包”、回扣的;
(3)凡收受病人物品和吃请的;
(4)私自收诊疗费、药品费不开发票,“搭车开药、检查”的;
(5)因工作质量、服务态度、收费等问题,被病人或病人家属投诉的或违反物价政策乱收费的;
(6)以冷、硬、顶、刁难、推诿病人,在工作场所与病人或病人家属发生争吵的;
(7)开“人情假”、“人情方”、“搭车药”、“搭车检查”、发假报告、假证明的;
以上考核及奖惩均记入个人的医德医风档案,并与资格聘任、执业医师考核、护士执业证书再次注册挂沟,作为提拔、晋升以及评先的重要条件之一。
为适应新形势,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广大医护人员的切身利益,确保医疗安全,化解医患矛盾,从更深层次上稳步提升医疗质量,特制定医院《医患沟通制度》
1、医患沟通的时间
(1)院前沟通
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应根据患者的既往病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病做出初步诊断,并安排在门诊治疗,对符合人院指征的可收入院治疗。在此其间门诊医师应与患者沟通,征求患者的意见,争取患者对各种医疗处置的理解。必要时,应将沟通内容记录在门诊病历上。
(2)入院时沟通
病房接诊医师在接收患者入院时,一般疾病患者,要求主管医生初次询问病情时先做简单的自我介绍,入院查房结束后,及时将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案,以及需进一步做哪些检查等内容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交流。护士在患者人院后要介绍住院须知、卫生宣教,并叮嘱病人充分休息。急重患者人院后先进行抢救,之后责任医师再与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沟通。
(3)入院3天内沟通
医护人员在患者人院3天内必须与患者进行正式沟通。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以及下一步治疗方案、重要检查的目的及结果等,同时回答患者的提出的有关问题。
(4)住院期间沟通
内容包括患者病情变化时的随时沟通;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前的沟通;变更治疗方案时的沟通;出现不良反应时的沟通;贵重药品使用前的沟通;发生欠费且影响患者治疗时的沟通;急、危、重症患者随疾病的转归的及时沟通;手术前后沟通;术中改变术式沟通;麻醉前沟通(应由麻醉师完成);输血前沟通以及医保目录以外的诊疗项目或药品前的沟通等。
对于术前的沟通,应明确术前诊断、诊断的依据、是否为手术适应症、手术时间、术式、手术人员以及手术常见并发症等情况,并明确告之手术风险及术中病情变化的预防措施。对于麻醉前的沟通,应明确拟采用的麻醉方式、麻醉风险、预防措施以及必要时视手术临时需要变更麻醉方式等内容,同时应征得患者本人或家属的同意并签字确认。对于输血前的沟通,应明确交代输血的适应症及必要性以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对于术后沟通,术后24小时内手术主刀医师应明确将手术的大体情况、术中出现的特殊情况、术后治疗手段、术后用药、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需要患者注意的事项等。
(5)出院时沟通
患者出院时,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明确说明患者在院时的诊疗康复情况、出院医嘱及出院后注意事项以及是否定期随诊等内容。
2、医患沟通的内容
(1)诊疗方案的沟通
①既往史、现病史;②体格检查;③辅助检查;④初步诊断、确定诊断;⑤诊断依据:⑥鉴别诊断;⑦拟行治疗方案,可提供2种以上治疗方案,并说明利弊以供选择;⑧初期预后判断等。
(2)诊疗过程的沟通
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的目的及结果、患者的病情及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疗药费情况等,并听取患者成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回答患者或家属提出的问题,增强患者和家属对疾病治疗的信心。医护人员要加强对目前医学技术局限性、风险性的了解,有的放矢的介绍给患者或家属,使患者和家属心中有数,从而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3)机体状态综合评估
根据患者的性别、年龄、病史、遗传因素、所患疾病严重程度以及是否患多种疾病等情况,对患者机体状态进行综合评估,推断疾病转归及预后。
3、沟通方式及地点
患者住院期间,责任医师和分管护士必须对病人的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手段、重要检查目的及结果、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疗费用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并将沟通内容记载在病程记录、护理记录上。
(1)床旁沟通
首次沟通是在责任医师接诊患者查房结束后,及时将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案、进一步诊查方案等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交流,并将沟通情况记录在首次病程录上。护士在患者人院12小时,应向患者介绍医院及科室概况和住院须知,并安慰患者卧床休息,并把沟通内容记在护理记录上。沟通地点设在患者床旁或医护人员办公室。
(2)分级沟通
沟通时要注意沟通内容的层次性。要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复杂程度以及预后的好差,由不同级别的医护人员沟通。同时要根据患者或亲属的文化程度及要求不同,采取不同方式沟通。如已经发生或发生纠纷的苗头,要重点沟通。
对于普通疾病患者,应由责任医师在查房时,将患者病情、预后、治疗方案等详细情况,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对于疑难、危重患者,由患者所在的医疗小组(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和责任护士)共同与家属进行正式沟通;对治疗风险较大、治疗效果不佳及考虑预后不良的患者,应由医疗组长提出,科主任主持召开全科会诊,由医疗组长、科主任共同与患者沟通,并将会诊意见及下一步治疗方案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在沟通记录中请患者或家属签字确认。在必要时可将患者病情上报医务科,由医疗行政人员组织有关人员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和律师见证,签订医疗协议书。
(3)集中沟通
对带有共性的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疾病等,由科主任、护士长、责任医师、护士等共同召集病区患者及家属会议,集中进行沟通,介绍该病发生、发展、疗程、预后、预防及诊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等,回答病人及家属的提问。每个病房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中沟通的会议,并记录在科室会议记录本上。沟通地点可设在医护人员办公室。
(4)出院访视沟通
对已出院的患者,医护人员采取电话访视或登门拜访的方式进行沟通,并在出院患者登记本中做好记录。了解病人出院后的恢复情况和对出院后用药、休息等情况的康复指导。延伸的关怀服务,有利于增进患者对医护人员情感的交流,也有利于培养医院的思诚患者。
4、医患沟通的方法
(1)沟通方法
①预防为主的沟通: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如发现可能出现问题苗头的病人,应立即将其作为重点沟通对象,针对性的进行沟通。还应在早交班时将值班中发现的可能出现问题的患者和事件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交班,使下一班医护人员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地做好沟通与交流工作。
②变换沟通者:如责任医师与患者或家属沟通有困难或有障碍时,应另换其他医务人员或上级医师、科主任与其进行沟通。
③书面沟通:对丧失语言能力或需进行某些特殊检查、治疗、重大手术的患者,患者或家属不配合或不理解医疗行为的、或一些特殊的患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沟通。
④集体沟通:当下级医生对某种疾病的解释不肯定时,应当先请示上级医师或与上级医师一同集体沟通。
⑤协调统一后沟通:诊断不明或疾病病情恶化时,在沟通前,医—医之间,医—护之间,护—护要相互讨论,统一认识后由上级医师对家属进行解释,避免使病人和家属产生不信任和疑虑的心理。
⑥实物对照讲解沟通:医护人员可以利用人体解剖图谱或实物标本对照讲解沟通,增加患者或家属的感官认识,便于患者或家属对诊疗过程的理解与支持。
(2)沟通技巧
与患者或家属沟通时应体现尊重对方,耐心倾听对方的倾诉,同情患者的病情,愿为患者奉献爱心的姿态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①一个技巧:多听病人或家属说几句,尽量让病人和家属宣泄和倾诉,对患者的病情尽可能做出准确解释。
②二个掌握:掌握病情、检查结果和治疗情况;掌握患者医疗费用情况及患者、家属的社会心理状况。
③三个留意:留意沟通对象的教育程度、情绪状态及对沟通的感受;留意沟通对象对病情的认知程度和对交流的期望值;留意自身的情绪反应,学会自我控制。
④四个避免:避免使用刺激对方情绪的语气、语调、语句:避免压抑对方情绪、刻意改变对方的观点;避免过多使用对方不易听懂的专业词汇;避免强求对方立即接受医生的意见和事实。
5、沟通记录格式及要求
每次沟通都应在病历中有详细的沟通记录,沟通记录在查房记录或病程记录后。记录的内容有沟通的时间、地点,参加的医护人员及患者或家属姓名;以及沟通的实际内容、沟通结果,在记录的结尾处应要求患者或家属签署意见并签名,最后由参加沟通的医护人员签名。每一份病历中必须有4次以上有实质内容的沟通记录。
6、评价
①医患沟通作为病程记录中常规项目,纳入医院医疗质量考核体系进行质控。
②因没有按要求进行医患沟通,或医患沟通不当引发医疗纠纷,从重处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处理好患者来访、投诉问题,及时有效地化解医疗纠纷,切实为患者解决实际问题,特制定患者来访(来电)、投诉接待制度。
1、实行首问负责制原则,热情接待来访(来电)、投诉者,了解他们提出的问题或意图,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应立即解决或答复。
2、如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不能立即答复的事项,须将对方引导到相关科室或引见给有关人员负责办理。
3、如相关科室没有人或相关人员不在时,应向其做好解释工作,并请对方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4、将来访(来电)、投诉当事人的姓名、事由及联系方式记录下来,交给院办公室。
5、院办公室负责做好转交、督办和落实工作,并将有关部门的查办结果报告领导。
6、及时调解处理医患纠纷及其他纠纷,并将调解了解情况和处理情况向院领导汇报。
7、公布投诉举报电话:2832744(党办、院办)、2837684(医务科)、2833175(护理部)。
为了改善医患关系,化解医患矛盾,增进医患间相互理解,提高病人服务满意度,特制定本患者投诉处理制度和程序。
1、职责部门:投诉受理部门党办、院办、临床部、质控办、护理部、财务科、行政科等职能管理部门负有受理病患投诉之职责。
2、受理范围:凡到我院接受医疗保健服务的病患及其家属,对我院工作人员医德医风、医疗及服务质量、收费、后勤服务等诸方面工作不满,均可向所在科室或医院职能部门提出质疑,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3、处理程序
(1)受理:受理部门接到患方对我院各部门、科室的各种投诉时,应将患方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一般信息资料和投诉事由记录在案,以便之后的联系和处理。
(2)调查:首先安抚病人,使其心平气和,然后耐心倾听患方的陈述,了解其产生不满的原因,并进行必要的解释;再向被投诉的科室及当事人反馈患方意见,要求科室向患方作出合理的解释和诚挚的道歉。
(3)整改:接到投诉后,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反馈、告知有关科室,科内要认真分析事发原因,总结经验,接受教训,全员教育,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
(4)处理:视投诉成立与否、患方对科室善后处理的态度、事件造成的后果,按照医院综合目标管理奖惩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造成医疗纠纷的按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和程序执行。
患者投诉处理流程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维护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系列指示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要坚持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相关部门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卫生业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紧密结合,搞好落实检查工作。
第四条 本规定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第二章 责任分工
第五条 院党总支委员会对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正、副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分别负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对所分管的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总支书记、院长对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副书记、副院长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副书记、副院长对医院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分管的部门及科室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 根据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有关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承担以下工作责任:
(一)院办、财务科负责严格控制各种会议、活动;执行会议审批核算制度;礼品登记上交管理;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经费管理等项工作。
(二)财务科、行政科负责严格执行改建、扩建、新建或购买、装修的有关规定,作好房改规定的落实工作。
(三)纪检、党办负责受理领导干部收入申报、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工作。
(四)党办负责检查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的贯彻情况。
(五)党办负责对集体和个人公费出国的严格把关。
(六)财务科负责加强专项经费和预算外资金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业务招待费开支,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七)纪检、党办负责对上述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领导及有关科室科长组成。党总支纪检委员根据党总支分工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日常领导工作,落实党总支的重要决定和决议,及时协调有关问题。
第三章 责任内容
第八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规定,提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
(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警示教育。
(四)履行监督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五)落实选拔任用干部的各项规定,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
(六)每年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题汇报,分析工作形势,并对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监督检查等重要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七)领导并支持纪检、党办履行职责,及时解决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九条党办负责日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具体责任内容:
(一)贯彻落实中纪委、国务院、卫生部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规定和指示精神,研究提出医院党风廉政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经党总支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及时总结重要阶段性工作,向党总支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四)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违纪问题的查处以及执纪工作,保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对反腐败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第四章 责任考核
第十条党总支负责领导、组织对副职领导及中层干部的考核。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第十一条人事部门在对干部的考核工作中,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时,要将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为重要内容,并抓好检查工作。
第十三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应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领导干部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党纪处分: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
(二)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单位的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经法规政策,弄虚作假的,对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严惩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
(四)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五)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包庇、纵容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六)违反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
上述情形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党总支书记
1、组织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定,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院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把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与业务工作、精神文明工作紧密结合,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考核。
3、定期组织领导班子研究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问题,充分听取社会监督员、党总支纪检委员及各科关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意见,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建设和落实工作。
4、切实管好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中层干部、医务人员监督、检查他们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议事规程,凡医院重大事项、干部使用等重大问题,须经集体讨论决定。
6、每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7、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二)党总支副书记
1、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及市委和卫生局党委部署要求,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纠风工作负总责,对领导成员及中层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纠风工作的任务作为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精神文明工作结合起来,亲自布置、督促抓落实。
3、协助书记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纠风工作问题,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科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加强管理,严格制度。
5、切实管好职责范围内的干部,认真检查督促,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及行风纠风各项工作任务。
6、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严格依法办事,有针对性组织制定防范性的措施和规定,抓好院务公开工作,防止各种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7、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二)分管宣传工作支委
1、协助总支书记和副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党风、党性、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3、加强全院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4、履行监督职责,经常听取各科监督员意见,认真了解和掌握全院中层以上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对单位可能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业务工作采取切实的治理措施,解决好存在问题。
5、对分管的工作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治理,进行批评教育,督促自查自纠。
6、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教育管理好临床的医护人员。
(三)分管纪检工作支委
1、协助书记、副书记抓好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全院反腐倡廉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管理责任。
2、按照党总支的工作布置,主动当好参谋助手,协助抓好责任制的落实。
3、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对全院医德医风、行风建设情况,要经常向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抓好职业道德和“三基知识”培训,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完成。
4、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纠风工作会议,充分听取有关科室、有关人员情况汇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执行责任制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保证责任制的实施。
5、认真执行党内监督的制度,在强化监督中发挥协调和指导作用,抓好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纠正行业的不正之风。
6、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不断提高医院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水平,保证决策事项、内容的贯彻实施,从源头上治理商业贿赂,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问题的具体内容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凡属“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范围内的事项均要严格执行本规则。
1、重大决策的内容
(1)医院发展规划;
(2)年度财政预决算;
(3)医院重要改革方案;
(4)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5)科室设置和人员编制的确定及调整。
(6)接收、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及员工的调入调出。
(7)市级以上荣誉人选的推荐,干部职工的奖励和违反党纪、政纪的处理意见。
(8)组织开展的大型活动。
(9)涉及到医院利益和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实施方案、职工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及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10)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决策。
2、重要干部任免的内容
(1)推荐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后备人选。
(2)全院中层以上干部的提拔、任免。
(3)重要岗位人事调整。
(4)医院党总支、工会、团委换届人事安排。
3、重大项目安排的内容
(1)医院国有资产处置。
(2)重要设备购置。
(3)基本建设、装修改造。
(4)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
4、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内容
(1)大宗物品采购和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资金。
(2)所有单宗单项超过1万元以上的支出。
(3)5万元及以上医疗设备的购置;
(4)奖金、福利。
(5)医疗纠纷的赔偿。
(二)“三重一大”问题的决策形式
“三重一大”问题决策形式:领导班子会议(党总支委员会、党政领导联席会、院长办公会)。
不属于“三重一大”内容的其它需要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根据院长办公会、党总支委员会议事决策范围,分别组织实施。
(三)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问题的议事决策程序
1、确定会议议题。“三重一大”问题的议题,一般应由职能部门、院副职或由院长、党总支书记提出。
2、搞好调查研究。党政联席会、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应事先指定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风险型决策项目,要成立调研论证小组,进行调研论证,并形成可行性调研论证报告。对有关全院改革发展和职工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
3、集体研究决策。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方能召开,主管领导必须到会;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无表决权;讨论决策重大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集体的意见和决议。对重大问题产生不同意见,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行表决。遇突发事件如来不及领导集体讨论决定时,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集体报告。
4、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内容包括:到会人数、缺席人数、主持人、记录人、议题、讨论发言、表决、决策结果等项目。记录要详细认真,尽可能原话原记,特别要将发言人的决策意见,重要观点详细记录。记录一律用钢笔或碳素笔。重要决策要形成会议纪要。
5、分工组织实施。重大问题形成决议的同时,要落实项目负责人,并注重发挥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作用,依法按章组织实施。
6、及时反馈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要向主要领导及时实事求是地反映,便于随时掌握情况。必要时召开领导班子会,听取有关决定决议落实情况的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7、落实党务、院务公开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中的敏感问题,均由主管领导牵头负责,利用院周会、职工代表会、专题会、职工代表联席会、院务公开栏、内部网站等多种形式实施必要的党务、院务公开,充分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对确需提交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的重大问题,未按规定提交会议进行讨论造成损失,或未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决定,延误时机造成损失,追究党政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执行决策事项不力或产生重大偏差,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分工追究分管领导或有关科室、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按程序集体决策失误造成损失,分别由党政领导班子集体承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廉政教育和法纪教育,增强党性观念和法纪观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风廉政教育的对象
全院党员、干部,重点是领导干部和中层领导干部。
(二)党风廉政教育的内容
1、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
2、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4、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
5、社会主义道德品质教育;
6、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
7、党纪法律法规教育;
8、勤政廉政教育。
(三)党风廉政教育重点学习内容
1、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等中央三代领导人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论述,特别是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理论。
2、党纪政纪条规。主要是《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对违反
3、中央、自治区、市有关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通报、党风廉政教育专题音像资料等。
(四)党风廉政教育的形式
1、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员组织生活、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等活动的内容。
2、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计划。
3、通过内部刊物、墙报、演讲会、报告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五)党风廉政教育的要求
1、要把党风廉政教育的着力点放在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上,有针对性地解决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2、要坚持正面教育和反面教育相结合,历史的经验和现实的教训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从正反典型的对比和反差中接受教育。
3、领导班子每年至少要组织集中学习1—2次,每次学习不少于半天。
4、领导班子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结合党风廉政教育进行对照检查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5、建立健全党风廉政教育的考勤、登记和考核制度,考核情况进入党员、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对干部提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依据。
6、对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组织不力或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领导班子或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特制定如下廉政制度:
1、要自觉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自觉遵守“四大纪律、八项注意”和国家的法规政令和卫生局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不得以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制度和政策规定范围以外的任何私利,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贿受贿,挪用公款,侵占公物。
3、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程序要求选人,公道正派用人,决不任人唯亲。坚决按照上级要求和相关政策做好职工的聘用、职称晋升等工作。
4、坚决拒收钱物。凡是向院领导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一概拒收。拒收不了的立即上交组织,记录在案,并责成有关部门调查核实,严肃处理。
5、领导在工作交往中的正常应酬接待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违反招待规定,随意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以及私事公请等。
6、在评定职称、晋升工资、安排子女、使用公车等方面,要按照制度和规定自觉地严格要求自己,不允许利用职权谋取份外的利益。
7、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
8、坚持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制度,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及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为加强医院对重大经济事项的管理,落实有效的决策机制和程序,保证医院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医院基础设施和维修、大型设备购置的投资、对外投资、医院内部改革、医院劳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涉及医院重大的经济事项均属于本制度。
2、凡固定资产的购置、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各类设备、医疗器械和大型修缮、基建工程、对外投资或合作项目等经济活动均纳入本制度管理范畴。(注:药品卫材招标按医院常规做计划审核。)
3、医院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讨论、负责制,重大经济事项由院领导集体讨论、决策,负责政策性或全局性问题,对重大经济事项出现问题的要实行追究制。
4、固定资产的采购由使用科室申请或主管设备科报告,提交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审核。
5、5万元以上设备、医疗器械购置,申请科室必须如期填写《设备器械购买申请表》交后器械科,由器械科提交院班子会讨论决定是否购买。决定购实后实行公开招标,5万元以下实行竞争性议价谈判。
6、纳入本制度管理范畴的大型修缮、扩建工程,由行政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报告,交院领导班子会讨论。医院发展重大项目提交职代会讨论。
7、对外投资项目,由相关科室提交可行性报告,交院领导班子会,涉及医院长远发展或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还必须提交职代会联席会讨论通过。
8、经院领导班子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的项目,由医院招评标小组组织招标,并进行层层谈价把关。
9、经批准实施的项目,严格按照院《财务开支制度》执行。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财务科有权拒付。
10、医院体制改革、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与职工利益息息相关,对医院今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经济决策,须预先组织人员结合市场情况、政策精神、其他兄弟医院经验进行调研,并提出可行性报告,由院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召开职代会联席会讨论通过方可实行。
11、按国家规定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的要按相关规定执行。
12、院党总支负责监督我院的重大经济活动事项。项目承办科室或使用科室应认真进行市场调研,其他相关科室仔细对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对由于市场调研错误造成误导,审核不细,把关不严,给医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相关科室负责人、院领导责任,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经济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13、凡未经上述程序,任何科室、个人不得擅自对外签订重大经济合同,否则后果由当事人负责,若造成医院损失、触犯法律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全院干部职工应自觉遵守中央、自治区、市和医院有关廉政廉医规定,不得以权谋私、以医谋私,违者必究。
2、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医德规范。保护病人的合法权益,不准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损害病人的合法权益,坚决纠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3、按照组织原则和公开、公平原则搞好用人、晋升、调资、调入(调出)人员工作。
4、严格按照医疗收费标准收费,坚持一日清单制。各种医疗检查、药品划价收费不准乱收费、乱加价、私自涨价。
5、严禁各种私设“小钱柜”,科室不准卖药品和保健品。
6、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做到文明行医,礼貌待人,互相尊重。不准刁难辱骂病人和在医疗场所内吵闹。
7、建立良好的医疗秩序,保持绿色通道的畅通。做到危、急、重病人优先诊疗。
8、诊病按病情需要用药,不准开人情方和人情假。
9、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廉洁行医“十不准”规定。
10、严格执行财务经济管理和审计、监督制度,院务公开制度、,接受联系人(职工、患者家属等)监督。
11、对举报问题的患者及家属要采取保密措施,保障患者及患者家属的合法权益,对报复、刁难举报者的现象一经发现从重处理。
1、不准以任何借口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医务人员对患者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必须于24小时内上交党政办,由指定部门及时退还患者。难以退还的,由医院统一处理。
2、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当利益。
3、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和提成。
4、不准在工作日擅离职守,私自从事各种收费性诊疗和技术活动,牟取个人私利。
5、不准以冷、硬、顶、推、拖的态度对待病人。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杜绝“踢皮球”现象发生。凡危重病人就诊,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对病人的抢救,必要时可先抢救后补办手续。
6、不准对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报告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与科室、个人收入挂钩,或私自利用医院的检查仪器、工具、试剂等,收取“红包”。严格遵守“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的原则,严禁大处方、滥检查,人为增加病人经济负担。
7、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之外,巧立名目乱收费、分解收费和自定标准乱涨价。
8、不准私设“小金库”。一切财务收支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取消科室承包的收入分成办法。
9、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定,对中标药品必须严格履行契约。
10、不准使用假劣药品,不得私自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药品和制剂。
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奖金、行政处分、解聘、移交司法处理。
为认真贯彻执行好中央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起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1、聘请社会监督员,每年召开一至两次监督员会议,充分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对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意见。
2、每季召开一次院纠风工作会,听取设备、药品、物资采购员、仓管员及有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每年召开1-2次职代会,充分听取对廉政建设意见。
4、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定期组织检查。
5、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自检,广泛听取意见,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治。
6、进行经常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7、把廉政建设、医德医风纳入每月科室和个人的质量考核。
8、每年对全院员工进行一次医德医风考核。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抵制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切实保障患者的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与每一位住院病人签订《医患双向承诺书》,由主管医师代表医院与病人签订。
2、医院承诺: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恪守医德,廉洁行医,诚信服务。
(2)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3)尊重患者,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重大手术遵循知情同意原则。
(4)合理明白收费,费用较高的药品、医用耗材、检查项目须征得患者同意并签名。
(5)严格遵守卫生部八项行业纪律,拒收“红包”及宴请。不拿商家回扣。
(6)服务态度好,保护病人隐私。
3、要求患者(亲属)配合医院承诺做到:
(1)遵守医院对病人的管理规定,保持病区整洁、安静,维护医院正常秩序。
(2)尊重医务人员,礼貌相待,不恶语伤害医务人员,不提无理要求。
(3)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诊疗及护理安排。
(4)支持医院行风建设,不向医护人员送“红包”及宴请。
4、医患双方要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理解,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医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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