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根据妇幼卫生健康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及第二三四季度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相关工作要求。我中心于2023年11月2日-11月15日对十个乡镇卫生院及20个村卫生室进行现场考核督导。妇计中心院长、基层业务副院长、基层指导科相关人员参加此次督导考核。

此次考核督导主要以基本公共卫生(保健包)督导考核、责任目标考核为重点,对各乡镇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消除“三病”母婴工作,数据信息质控、儿童营养包项目工作、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出生死亡漏报调查等工作督导为主。督导考核以进村卫生室、抽样调查、检查相关资料,到乡镇卫生院查看台账,系统登录情况等方式进行。

对妇幼健康工作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保健包)等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督导组向各乡镇卫生院进行现场反馈,并对妇幼健康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详细分析指导,并提出了有效的整改措施。

通过此次考核督导,进一步规范了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全面总结了各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在工作中好的经验和特色亮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鼓励全县业务人员相互学习,通过相互交流学习,取长补短的方式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我中心将进一步落实好我县妇幼健康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认真总结2023年工作中存在问题并整改,为2024年妇幼健康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奠定基础。
供稿:基层指导科 编辑:彭静新 初审:吴 宏 终审:蜂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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